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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实际上,此举不仅是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和必然要求。
从云南省的改革落地方案来看,其改革事项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方面。《方案》还明确提出,最大限度实施“多审合一”和“多评合一”。
《方案》从统一审批流程、完善审批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监管方式等方面,为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减负”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实施举措,有利于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精简审批环节方面,《方案》要求,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办事材料;下放审批权限,对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或授权委托下级机关审批,并做好培训指导工作;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对能够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进一步精简施工图审查环节(或缩小审查范围),积极探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改革等。
在划分审批阶段方面,《方案》明确,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4个阶段,各阶段实行“一家牵头、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方案》还提出,统一建设覆盖省、州市、县三级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做到“系统之外无审批”。
可以说,这是迄今为止云南省最高质量、最具民心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设计方案。《方案》不仅从根本上设计了以精简、高效为原则的规范化审批流程,还将各部门、各环节审批权限“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这一重磅改革的深入推进,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的报建报装,也将迎来“与施工许可阶段同步推进”的高效率和规范化运作时代。与此同时,“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项目实施机制,也将随着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的适时出炉而走向实操阶段。(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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