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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在协同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LPR新机制,已经被部分市场人士解读为“非对称降息”——贷款端利率将下行,而存款端没有收到受到干预。8月17日,央行应声“放大招”,决定改革完善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经过多年来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目前我国的贷款利率上限、下限已经放开,但仍保留存贷款基准利率,存在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银行发放贷款时大多仍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特别是个别银行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如0.9倍)设定隐性下限,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了阻碍,是市场利率下行明显但实体经济感受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这是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迫切解决的核心问题。
实际上,商业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动力较弱的主要原因在于,在贷款市场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垄断能力强,可以通过设定更高的价格谋求超额收益。本次央行改革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打破这种潜在垄断,通过在MPA考核中加入各银行履行LPR改革程度迫使商业银行之间加大竞争,促使贷款利率下行。LPR改革是央行推进“两轨并一轨”和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之一,对于增强央行对贷款利率的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央行通过LPR改革还实现了两个目的:一是完善了贷款利率的收益率曲线,增加5年期以上期限品种有助于发挥对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二是增强了央行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影响力,有助于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完善金融市场利率和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之间的联结。(孟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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