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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就《规范有奖销售等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拟规定: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等。
此外,卖场、商场、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统一组织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场所内(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不得强制要求相关经营者折价、减价。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采用让内部员工、指定单位或者个人中奖等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经营者为了推广移动客户端、招揽客户、提高知名度、获取流量、提高点击率等,附带性地提供物品、奖金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视为本规定所称的有奖销售。
实际上,一直以来,市场上一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构奖品奖项、谎称有奖或消费返现等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的行为层出不穷,对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国家统一规范有奖销售等促销行为,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有效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诚信经营是商业活动的最低底线与最持久品牌。笔者认为,只有真正做到一诺千金、童叟无欺、明码标价,商业经营活动才能持久常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会焕发出蓬勃向上的活力,国家新一轮的一系列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稳增长政策才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毋庸置疑的是,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开、公平、诚信原则,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商业道德。即便是网络促销,也并非法外之地。违反相关规定的,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征求意见稿明确,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监管法律法规等进行相应地处罚,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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