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 一举多得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0-08-03 17:42:01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日前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靴子落地”,给金融机构吃下一颗“定心丸”。分析人士指出,此举有利于减轻疫情对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不利影响,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同时也有助于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

  首先,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有助于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对债券市场而言,可避免债券市场需求大幅收缩,稳定中长期限债券投资规模。对股票市场而言,监管部门强调避免单纯以卖出的方式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了给二级市场造成太大抛压,有助于稳定市场情绪。此外,理财子公司等市场机构有了更充裕的时间提升投研能力,为资本市场提供更多长期稳定的增量资金。

  其次,延长过渡期有助于缓解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一方面,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有所上升。在此情况下,若规模庞大的表外理财回表,对应着巨额风险资本计提,将给银行业经营带来挑战,过渡期延长可缓解银行的资本压力。另一方面,疫情使全球经济面临衰退风险,过渡期延长有利于稳定金融市场投资规模,多数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以基本实现自动到期,避免集中处置给实体企业等融资主体带来信用收缩压力。

  再次,延长过渡期为金融机构完成规范转型提供了更加充裕的时间。资管新规出台以来,行业转型稳步推进,但在原定过渡期内完成转型存在诸多现实困难。以银行理财为例,《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9年)》显示,2019年末,非保本理财产品共4.73万只,存续余额为23.40万亿元,净值型产品存续余额为10.13万亿元。市场机构普遍反映,目前资产端面临资产收益率下降、存量非标及权益类资产处置困难、投资者接受程度仍待提高等问题。过渡期延长体现了监管部门“以时间换空间”的思路,充分考虑了金融机构面临的实际困难,有助于巩固前期转型成果,同时也给金融机构更多时间提高发行新产品承接老资产的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层强调资管业务改革方向不变,并进一步明确了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回表等存量资产处置的方式,同时设置了“奖快惩慢”的激励措施。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应秉承“早转型、早受益”的思路,科学制定整改计划,严格按照进度扎实推进。在此过程中,还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和分层管理,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切实践行“卖者尽责”。(彭扬)

责任编辑:杨麒钰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来自福建省厦门市和楚雄州内的84家企业提供了就业岗位10073个。

2024年02月28日 13:35

通过党员带头,引导沿江9个村民小组的群众利用撂荒土地,不断扩大小米芭蕉种植面积,目前普棚村小米芭蕉种植规模达3100亩,成为当地群众可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2024年02月28日 13:20

近年来,云南省着眼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建设清廉云南,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管党治党省域实践,为全省迈稳“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第一步提

2024年02月28日 11:45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一名一线科研人员,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黄春球最近正准备把加快云南省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带到

2024年02月28日 11:40

步入2024年,我省继续大力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着力把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2024年02月28日 11:36

连日来,云南省多地企业纷纷复工复产,开足马力赶订单、促生产。

2024年02月28日 11:31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立法质效、提高监督水平、保障代表履

2024年02月28日 11:26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体育交流,在举办精彩体育赛事和多元化主题活动的过程中,不断丰富云南体育对外交往内涵。

2024年02月28日 11:23

这是云南首项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行业技术规范,填补了云南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技术标准空白。

2024年02月28日 11:19

2月26日,昆明闻讯实业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首批1182台区外保税维修“智能电视盒子(待维修)”件通关放行,标志着云南省获批的首个区外保税维修项目正式开展业务。

2024年02月28日 11:10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