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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宣布,修订相关规则扩大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范围。自11月1日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可投资存托凭证、股票期权等品种,并参与融资融券等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0月30日已正式发布。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步骤,QFII和RQFII制度分别于2002年和2011年实施。多年来,两项制度在引入境外长期资金、优化投资者结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QFII、RQFII制度,中国证监会对相关规章进行了修订整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已于9月25日发布,11月1日起施行。
衔接中国证监会上位规章修订,上交所修订相关业务规则并发布QFII、RQFII指引。
该指引施行后,除原有品种外,合格境外投资者可投资于存托凭证、股票期权、政府支持债券等,并可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及债券回购交易。
指引还调整了外资持股初始披露比例。全部境外投资者合计持有同一上市公司A股股份达到或超过一定比例时,上交所将公布其已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初始披露比例由26%下调至24%。
在加强持续监管方面,指引明确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名下的境外投资者的信息披露相关职责,完善信息披露具体要求,同时强化了受托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对合格境外投资者的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将继续关注境外投资者需求,通过持续完善制度规则,不断提升外资参与A股市场的便利程度。(记者 潘 清)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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