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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目前沪深交易所正在修订退市相关规则,拟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将从六个方面提出退市制度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等。今日,本报聚焦退市制度改革,以飨读者。
12月11日晚间,*ST刚泰发布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4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按照风险警示板日涨跌幅5%计算,预计公司股价在后续6个交易日将继续低于股票面值,公司股票将因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股票面值,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截至12月11日,剔除暂停上市的公司,66只股票面值低于2元,5只股票面值在1元附近徘徊(低于1.1元),这5只股票中的2只已经连续10多个交易日面值低于1元(含*ST刚泰)。
市场人士认为,随着退市制度改革的推进,多元化退市渠道逐渐形成。面值退市的公司数量持续增加,将进一步加速市场的优胜劣汰,也将促进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完善退市制度的同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仍是重中之重。
年内面值退市公司
已达9家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截至12月11日,年内共有30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9家因20个交易日收盘价持续低于1元/股,而被实施强制退市(包括2只B股)。而去年全年,共6家公司为面值退市。
“随着退市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今年面值退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投资者越来越认识到,好的公司才能够有长期的投资机会,而业绩差的公司会越来越被资金所抛弃,将促进A股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形成良性循环后,A股面值退市渠道畅通,持续有公司触发面值退市,资金主动远离这类公司,将进一步加速市场的优胜劣汰。
此外,李湛认为,退市新规实施后,退市股数量显著增长,也从侧面反映出监管部门对那些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绝不手软,严格执行退市,进一步减少劣质股票对直接融资资源的占用。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明昊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首先,面值退市压缩了绩差低价股炒作空间,优化了市场环境。目前很多中小投资者仍偏爱低价股,认为买入低价股能够获得高收益,而很多业绩差的公司股票价低容易被操纵,导致投资者亏损严重。其次,一些上市公司为了保壳,通过调整财务净利润、变卖固定资产甚至虚增收入、利润等手段规避退市,面值退市避免了上市公司财务操纵的可能性,完全由市场力量决定股价走势。
“今年强制退市公司中,面值退市公司数量较多。值退市是阻力最小、最符合中国国情的有效退市通道。”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认为,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面值退市的相关指标,让更多公司通过面值退市出清。
实现市场出清
与保护投资者双重目标
12月1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针对当前退市中存在的问题,证监会在六个方面进一步提出改革措施,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强化交易所退市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退市监管力度、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拟在全市场开展退市制度改革。沪深交易所在修订退市相关规则,拟于近期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近日表示,优化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环境,要健全常态化退市机制,实现“退得下”“退得稳”。谈及美股退市比较顺畅,阎庆民认为,有两个重要原因:一是退出渠道多元,强制退市只占市场退出的5%,通过私有化、重组等其他方式退出占95%;二是集团诉讼等司法救济机制比较健全,能够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李湛亦表示,随着面值退市加速,有效帮助市场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制度,然而在完善退市制度的同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将成为重中之重。第一,应加强对投资者教育,同时对企业退市风险警示进行普及,让投资者真正了解企业退市背后所产生的一系列风险。第二,强化信息披露及传递制度,让中小投资者能有效、及时获得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从而减少上市公司在退市过程中所发生的内幕交易行为,确保投资者利益。第三,完善投资者的司法保护途径,将退市相关的内幕交易、欺诈等行为列入司法保护,使得投资者能通过有效合理的途径进行自身维权。
“随着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推进,资本市场生态的逐渐变化,市场各方对完善退市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这将推动退市制度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强。与此同时,退市常态化将成为未来A股迈向国际化的坚实一步,打造良好的优胜劣汰市场生态,有望使得市场资源可以得到充分的优化配置。”李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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