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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深交所公布了2020年深市并购重组与监管服务情况。数据显示,2020年深市公司完成收购事项665家次,交易金额3011亿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78单,交易金额3483亿元(不含配套募资)。从交易类型看,深市公司“产业整合型”重组已连续3年占比超六成,聚焦主业发展、回归并购本源,已成市场主体之共识。
在重大资产重组方面,聚焦主业、推动转型升级成为深市公司的主流。
2020年,深市公司的出清式出售资产及资产置换项目合计21单,占深市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数的27%,比重较2019年有明显提升。这对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完善优胜劣汰机制、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支付手段看,现金类重组合计29单,占比达37%。同时,定向可转债成为重组支付工具的有效补充,有9单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使用定向可转债支付对价,占比超一成。
从收购标的估值看,标的资产平均增值率243%,整体估值水平虽仍处于相对合理范围,但“三高”类重组(高估值、高溢价、高业绩承诺)仍有出现,值得警惕。同时,“养壳炒壳”“炒小炒差”的情况已大幅减少。
2020年,创业板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交易45单,占深市整体的四成,比重较2019年提高逾6个百分点,注册制下重组交易的活跃度显著提升。特别是其中有六成项目的重组标的属于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创业板“三创四新”定位进一步凸显。
在上市公司收购方面,则聚焦科技创新和为企业纾困。
2020年深市收购事项中,计算机通信、软件和信息服务、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备受市场青睐,占比超四成。有27家民营企业通过股权转让、控制权变更等方式引入国有资本,通过实际控制人现金“输血”、授信支持、优质资产注入等综合举措,使企业基本面得到有效改善,纾困取得较好成效。如碧水源、节能国祯等环保企业,在国资入主后扭转了经营困局、改善了盈利能力。
在监管方面,深交所2020年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加大对并购重组中异常行为的监管力度。
深交所一方面抓信息披露的前端,加强问询,全年共发出123份重组问询函,强化事中监管问询。重点针对“三高”重组交易、忽悠式重组、规避重组上市等异常情况进行了刨根问底式的问询,对22单高风险重组方案发出了两份以上的问询函。
另一方面,深交所抓持续监管的后端,打击违规。在日常监管及年报审查中,关注重组后续的整合和承诺履行情况,强化对商誉减值、业绩承诺“精准”达标、业绩补偿履行等事项的持续监管,促进提高并购重组的整合效果。
此外,深交所还细化重组业绩承诺违规的处分标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从严从快处分重组违规行为。如对部分公司利用重组利好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等行为,深交所及时上报立案调查线索并作出纪律处分;对23单拒不履行重组业绩承诺的案件,深交所作出纪律处分;对6名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中介机构责任人员,作出纪律处分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深交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在制度建设、政策咨询、方案实施、培训交流、技术保障等方面提供“一揽子”服务,充分发挥并购重组功能作用,以此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记者 徐 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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