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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本机构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信息并及时更新,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也就是说,理财也有了“防伪码”,投资者在购买前可登录“中国理财网”进行“三查”,即查机构、人员和编码。
此外,《办法》还对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给予了明确。例如,不能误导销售、虚假宣传、不当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与存款或其他产品进行混同、强制捆绑和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操作、违规代客操作、强化产品“刚性兑付”等。
“理财产品的销售文件应在醒目位置提示投资者,‘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说,同时还需提示投资者,如果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了变化,要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上述负责人表示,之所以制定《办法》,目的是主动适应理财公司设立后的新趋势、新情况,及时填补制度空白。“这有利于统一各家机构的销售执行标准,规范机构和人员销售活动,明确行为禁区,防范销售乱象,把投资者保护落到实处。”
具体来看,《办法》压实了理财公司、代理销售机构责任,规定了销售行为记录回溯和信息全面登记要求,明确对销售过程留痕留证,有利于“卖者尽责”与“买者自负”的有机统一。
根据《办法》,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即可以通过营业网点,也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手机银行APP)销售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通过营业网点销售,理财产品的销售机构要按照监管规定实施“理财产品销售专区管理”,并在销售专区内对每只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接下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将持续优化‘中国理财网’,强化信息披露平台建设。”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总裁成家军说,作为银保监会指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查询网站,中国理财网将更好地实现“理财产品指定查询平台、理财产品第三方信息披露平台、权威发声阵地、投资者教育阵地”四大主要功能。
目前,该网站的优化升级正在逐步推进,一期升级已上线;下一步,将进一步丰富中国理财网的查询内容,完善理财信息披露平台功能,确保“资管新规”“理财新规”以及上述《办法》中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郭子源)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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