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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方面18条硬核举措,近日发布的《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开出“良方”,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帮助其渡过难关。
《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税务、金融、银保监、证监等部门直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机制,“一企一策”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
《若干措施》还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信用保险服务,落实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在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设立“专、精、特、新”专板。
持续推进减税降费
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免税标准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至100%;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严格制定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持续推进“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检查,加大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和进出口环节、涉企保证金等领域的收费监管和治理。
同时,还将建立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明确“政策归口、一键入口”目标,按照“谁制定、谁梳理、谁解释、谁更新”要求,形成省、州(市)、县3级协同体系,试点先行、分层推进,全面归集政府部门惠企政策,逐步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
强化市场供需调节
完善重点工业产品价格监测、大宗商品保供稳价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市场供需调节,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推广以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
支持行业协会、产业链龙头企业搭建行业性原材料供需对接平台,优化原材料采供模式。支持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探索现代物流整体运营解决方案。对使用ETC交费的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给予5%的通行费优惠。差异化实施铁路运价优惠政策,“一企一策”定制运输方案。支持集装箱公铁联运,开展铁路“门到门”运输业务。
鼓励各地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实际自行制定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支持帮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符合条件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加大纾困支持力度
加大中小企业纾困支持力度,统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给予支持,通过项目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用足、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落地生效。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大“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信息共享机制推广,深入推进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育行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产品设计,探索发展金融咨询、专题培训等多样化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研究相关支持政策。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免除对小微企业的反担保措施,创新落实促进就业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优化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依法依规进行代偿。积极对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探索建立云南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强化银政企合作,建立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三张清单”推送制度。(本报记者 张红波)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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