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智库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软实力的重要载体,智库的研究报告集中各方面智慧,站在时代前沿,洞见未来趋势,不但服务公共政策,推动科学决策,同时也影响发展走势。如何在智库的研究报告中感知趋势、眺望未来,从1月6日起,《云南经济日报》在每周四出版的《财金云南》周刊推出特别策划《智库报告》,聚焦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焦点问题,展示最具价值的智库研究成果,透视背后的大趋势、大变革、大机遇。
禄劝县中屏镇花卉种植基地内工人们正在分拣、打包花卉 杨爽 摄
“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中的“新型”,主要是与传统的为了谋求生计的小农户相比较而言的,是在“经营主体”“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基础上而提出来的。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并从法律法规、财政税收、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服务、拓展销售市场、人才培养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措施,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和服务主体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安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为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先后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
自2013年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后,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探索发展,成效明显。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鼓励引导下,促进了云南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入了蓬勃发展阶段,其中又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大户为代表的经营主体有了系列实践探索,在量与质的发展上不断提升,尤其是前四者自2018年以来成为省内重点关注对象。
农业龙头企业方面。云南省通过项目扶持、贷款贴息、名品名企评选推介、绿色有机认证和投资奖补、强化服务管理等一系列有力措施,促进企业数量快速增长、实力显著增强。一是从龙头企业数量上看,云南省农业龙头企业自2015年到2020年,平均每年增加300户左右,龙头企业数量在全国排名第11位,位居西南五省首位;二是从龙头企业销售收入上看,由1967亿元增加到3371亿元,年均增长11.38%。销售收入全国排名第17位,在西南五省排名第2位,仅次于四川;三是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上看,全省农业龙头企业支付劳动者报酬由111亿元增加到171亿元,年均增长9.03%,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由252亿元增加到502亿元,年均增长14.78%;四是从带动重点产业上看,积极落实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等系列工作部署,重点培育“8+1”产业的领军龙头企业,到2020年,在全省900户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中从事“8+1”产业的有624户、占69.33%。
农民合作社方面。基于各项政策支持,云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起步早,且收效显著,较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已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从其发展过程来看,云南省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起步发展阶段(1978年—2007年),1982年全省首个农民研究会——蒙自县余家寨水稻研究会成立,尔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得到进一步发展,从以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为主、合作形式较单一的合作组织,逐步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和系列化服务延伸方向发展,但也还存在功能简单、组织结构松散、利益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二是快速发展阶段(2007年—2017年),自2007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云南省出台了系列政策举措引导、支持、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极大提高了广大农民兴办农民合作社的积极性,使全省农民合作社蓬勃发展;三是规范提升阶段(2018年至今),云南省围绕“规范发展、质量提升”发展思路,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示范引领、加大项目扶持、推进整县试点、开展培训交流、深化农邮惠农合作项目”等举措,全省农民合作社呈现出数量不断扩大、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运行质量不断提升、引领作用不断凸显、利益联结方式不断丰富等特点与成效。
家庭农场方面。云南省较早提出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自2013年先后出台《云南省家庭农场工商登记注册试行办法》《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省家庭农场呈多元化态势快速发展。云南省主要通过采取“出台政策、指导发展方向,规范家庭农场数据采集、完善家庭名录系统管理,组织省级评定、形成示范带动,主动靠前服务,加强指导服务、提高农场经营者的能力素质”等系列举措,稳定推进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76454个家庭农场纳入名录系统管理,县级以上的示范家庭农场4024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01家。目前,全省家庭农场发展呈现出一系列特点:一是广分布、小聚集的态势,全省76710个家庭农场分布在16个州(市)的129个县(市、区),其中以昆明、玉溪、大理占比达到49%;二是集中在优势特色产业,其中从事种植产业方面的占比56.62%,又以种植蔬菜、水果、花卉为主;三是经营规模适中,根据其经营收入划分,经营收入超过50万元以上的大型和超大型家庭农场仅占6.78%;四是示范家庭农场呈现现代化经营管理方式方向发展,以省级示范农场情况来看,在农机装备、节水灌溉设施配备方面及科学种养殖方面都采取了系列措施。
专业大户方面。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云南省主要从“三个提升”和“一个对接”入手,着力培育和壮大专业种养大户,在政策、技术、信息、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强化其与龙头企业的对接。其中“三个提升”:提升种养大户的科技支持力度,运用新技术;提升专业合作化组织程度;提升对种养大户的扶助力度,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一个对接”,就是把现有种养大户与农业龙头企业相对接,使现代农业品牌优势最大限度发挥,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而后,因有关专业种养大户和养殖规模的界定没有明确的标准,与其他主体有重叠可能,且自2018年中央出台的各类文件较少提及专业大户,云南省内各界对专业大户的关注也逐渐弱化。
与此同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受到关注。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强调“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目前,云南省正在探索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促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使农民素质和农业专业化程度有效提升、最新科技成果能够快速推广应用、农业效益显著提高。(周晓琴 韩斌)
(第一作者系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省情和资政研究院省情研究所副所长,第二作者系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省情和资政研究院院长、教授 )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