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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有关要求,防范各类交易所违规开展经营活动风险,近日,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防范各类交易场所违规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
《提示》明确,云南未批准设立任何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未批准任何省外交易场所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经营活动,省内企业应依法合规开展融资,不得通过省外金融资产交易场所、产权交易场所开展非标债务融资。同时提醒省内企业和社会公众要树立正确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行为。(实习记者 赖蕊)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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