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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报告内容显示,2023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59.4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36.45亿元,同比增长12.76 %。
新开户单位3890家 缴存总额2519.48亿元
根据发布的报告运行数据显示,2023年末,缴存总额2519.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6%;缴存余额603.09亿元,同比增长6.09%。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提取方面,2023年,59.4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36.45亿元,同比增长12.76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7.23%,比上年增加6.68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916.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7 %。
贷款方面,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3万笔120.3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25%、16.71%。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0万笔96.10亿元,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9万笔22.11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2.09亿元。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9.76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58万笔954.60亿元,贷款余额480.8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63%、14.42%、17.1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9.73%,比上年末增加7.55个百分点。
异地贷款方面,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317笔81617.6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24494.6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5316.81万元。
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3.91亿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0.09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9.73 %,比上年末增加7.55个百分点。
业务收入180066.90万元 同比增长3.80%
从主要财务数据看,2023年,业务收入180066.90万元,同比增长3.80%。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30322.65万元,省直分中心38882.50万元,铁路分中心10861.75万元;存款利息38080.5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41975.52万元,其他10.88万元。业务支出96675.90万元,同比增长8.01 %。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70110.77万元,省直分中心20633.40万元,铁路分中心5931.7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88618.81万元,归集手续费4587.0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3470.07万元。
2023年,增值收益83390.99万元,同比下降0.70%。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60211.87万元,省直分中心18249.10万元,铁路分中心4930.02万元;增值收益率1.42 %,比上年减少0.12个百分点。
增值收益分配方面,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053.3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441.3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896.70万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5278.07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6659.53万元,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上缴70832.50万元,省直分中心上缴6171.35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39655.68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0869.0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9263.33万元。其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511877.74万元,省直分中心提取139466.68万元,铁路分中心提取57918.91万元。
管理费用支出方面,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6321.05万元,同比下降13.59%。其中,人员经费4571.73万元,公用经费317.84万元,专项经费1431.48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555.9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128.59万元、213.57万元、1213.81万元;省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765.0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443.14万元、104.27万元、217.67万元。
提取金额中 购买、翻建等自住住房占55.72%
从发布的社会经济效益数据看,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67%,国有企业占29.69%,城镇集体企业占0.78 %,外商投资企业占2.2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5.8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5%,灵活就业人员占0.20%,其他占4.93%;中、低收入占97.48%,高收入占2.52%。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66%,国有企业占16.23%,城镇集体企业占1.05%,外商投资企业占2.8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0.3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4%,灵活就业人员占2.92%,其他占4.04%;中、低收入占99.49%,高收入占0.51%。
提取业务方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5.7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7.52%,租赁住房占4.60%,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2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3%,其他占1.1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94 %,高收入占3.06 %。
贷款业务方面,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56.04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0.40%,比上年末增加1.5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41269.5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1.26%,90-144(含)平方米占69.73%,144平方米以上占9.0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8.7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8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4%。贷款职工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99%。
此外,2023年12月13日,昆明市正式施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制度以“缴存自愿,提取灵活;缴存有补贴、贷款享低息”为主要亮点,具有缴存方式灵活、缴存金额自行确定、提取灵活等特点,发布实施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积极参与。2023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开户3297人,其中实缴人数2428人,实缴率73.64%,实缴金额861.38万元。(记者 张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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