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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成立仪式在北京举行。央企信用保障基金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联合31家中央企业共同出资发起,以市场化方式募集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首期规模为100亿元。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是按照互助、互利和自愿原则共同筹集,专项用于化解和处置中央企业债券风险的备用资金。
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对于稳住经济基本盘,保障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其一,中央企业是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坚实基础,据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央企业今年上半年通过降电价、降气价、降资费、降路费、降房租等措施,累计降低全社会运行成本超过1,200亿元,全力帮助中小企业战疫情、渡难关。其二,中央企业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意义重大。以债券市场为例,中央企业在债券市场的发行数量和规模都在稳步提升,2020年1月至6月,318家具有中央企业背景的发行主体(包括央企及央企控股子公司)共发行信用债26,855.11亿元,发行主体数量在全市场占比为11.03%,发行规模占比达全市场的29.12%,仅次于地方国有企业,发行规模在所有类型主体中位居第二,中央企业对资本市场的影响越来越重要。其三,中央企业作为头部优质企业,行业地位突出,在国民经济中具有标杆作用。在上半年具有中央企业背景的信用债发行主体中,绝大多数主体评级在AA+级及以上,AAA级占比高达73.20%,防范中央企业的信用风险可有效避免由于中央企业信用风险恶化所带来的一系列不良的传导机制和恶性连锁效应的发生。中央企业的稳定发展对于助力社会运行、提振国民经济、稳定社会形势具有重大作用。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汛情告急、外部形势严峻复杂的不利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加大,中央企业因肩负更多使命与社会责任,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根据2020年上半年中央企业经济运行半年报,上半年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4万亿元,同比下降7.8%,实现净利润4,385.5亿元,同比下降37.7%,中央企业营业收入与利润均有所收窄,特别是石油石化、航空、旅游等行业,其中航空行业亏损严重,形势比较严峻。同时,中央企业的杠杆率连续两个季度回升,6月末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上涨至67.7%,已升至去年同期水平,在所有类型的企业中居于首位,高于地方国有企业5.2个百分点。下半年全球经济环境仍呈现错综复杂的形势,我国经济需要进一步适应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重构,维持、改革和发展各项工作都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中央企业在实现恢复性增长、加快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等均需提供有力支撑。
央企信用保障基金的设立,可提升中央企业信用质量,对于中央企业债券来说是重大利好。一方面,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是对中央企业信用资质的加持,有助于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冲击。央企信用保障基金可以为资金链暂时紧张的中央企业注入短期流动性,减轻短期偿付压力,帮助相关企业解燃眉之急,避免债务危机从流动性风险向基本面风险演变,将中央企业的债务危机防患于未然,进一步促进中央企业发挥国民经济重要支柱的作用。另一方面,央企信用保障基金能够实现中央企业信用的叠加和放大,将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央企的信心,降低融资成本。2020年1月至6月,主体评级为AAA级的中央企业所发行的3年期平均发行利率为3.19%,低于同期限、同级别的地方国有企业47.06BP,低于同期限、同级别的民营企业133.61BP,融资成本优势显著。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是对中央企业的信用背书,预计将会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中央企业的信心,降低融资成本,为中央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和使命,贯彻降费让利政策提供支持与保障。
央企信用保障基金的设立,具有强化债务人履约的示范作用,并防范中央企业信用风险传导扩散,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一方面,中央企业自发成立信用保障基金,强化中央企业的责任与担当意识,促进中央企业勇于履行债务人的偿付义务,主动防范化解潜在信用风险,在各类企业的债务义务履行中具有先锋示范作用,促进资本市场形成良性循环,并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央企信用保障基金能够提升中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并有利于将市场违约率控制在较低水平。自2014年债券市场爆发首单违约以来,中央企业的债券违约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在目前全市场163家历史违约主体中,中央企业所占比重在所有类型企业中最低,仅为5.52%,低于地方国有企业9.82%的比重。通过设立央企信用保障基金,建立中央企业债券兑付风险化解机制,有助于将中央企业的违约率控制在当前较低水平,并引导全市场违约率进一步下行,降低由于中央企业违约所带来的信用风险传导“多米诺骨牌效应”,稳定金融局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除此以外,央企信用保障基金间接形成对市场投资者的保护。中央企业历来凭借稳定的经营业绩、较强的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得到了资本市场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央企信用保障基金通过防范中央企业的信用风险,从而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实现对投资者收益的潜在保护。
中央企业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既要承担企业的经济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经济发展注入动力;同时,还要保障社会经济稳定运行,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不断彰显企业的价值。作为债券市场近30%信用债的发行主体,中央企业的信用水平对整个债券市场的信用资质有定调的作用,防范化解中央企业的信用风险可以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发生,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是中央企业坚守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策的贯彻落实,是中央企业在资本市场提升偿债能力的创新尝试,通过发挥中央企业的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将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推广至地方国有企业等其他类型的企业,可以引导各类主体做好风险防范,提升全市场的抗风险能力。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四五”蓝图的关键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经营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央企信用保障基金的设立可使中央企业有更大的动力和能力承担起保护和增进社会整体效益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高 畅 呼延玉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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