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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云南省7月22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截至2019年6月底,云南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105万户,占云南省全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总量的87.3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要求,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决定自2019年7月22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云南省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企业取消银行账户许可后,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开立两个(含)以上基本存款账户。机关、事业单位等其他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应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经人民银行核准,另有规定的除外。云南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开立银行账户平均用时由4个工作日大幅度压缩至最快1个工作日以内。同时,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便利度明显提升。
此外,为实现“线上预约、电子申报;网络管理、全程监控;流程优化、服务提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结合云南省实际需求,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作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单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辅助管理平台,该平台由银企账户预约系统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两部分组成,7月22日正式启用。(记者 杨抒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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