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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有效遏制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社会公众财产安全,维护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要求,自2020年4月1日起,暂停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区自助柜员机(ATM)跨行取款服务,对于恢复自助柜员机跨行取款服务的时间监管部门将另行通知。同时,4月1日起在西双版纳、普洱、临沧、德宏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区通过自助柜员机进行本行卡取款时将增加人脸识别的辅助验证身份方式。
在暂停自助柜员机(ATM)跨行取款服务期间,持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借记卡)到银行网点柜面办理跨行取款业务(具体办理网点请咨询银行柜面)。对于自助柜员机受理本行卡的取款业务前,经持卡人授权同意进行人脸识别后方可通过自助柜员机进行取款。若持卡人不同意授权银行进行人脸识别,可持本人身份证件、银行卡到发卡银行网点柜面办理取款业务。(房晓榕)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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