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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等房贷结清就能过户交易,建行的‘带抵过户’贷款业务真是太方便了!”“完成交易的同时就能拿到房产证,不用来回跑,心里踏实了。”
刚完成房屋过户交易,市民王先生和李先生的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心情溢于言表。
8月2日,云南省首笔二手房“带抵过户”合并登记业务在昆明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完成,标志着一项便民利民的服务新举措正式实施。今后,通过“带抵过户”合并登记业务,房主在建行云南省分行尚未结清房贷的房产可直接过户结清;与此同时,购房人也拥有了“购房即拿证”的权益。
“三方合力”助二手房“带抵过户”
为适应市场需求,解决“带抵过户”二手房交易流程多、周期长,购房人需等房主筹资结清房贷解除抵押后,才能交易过户的痛点难点问题。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昆明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由建行云南省分行积极探索,创新推出二手房“带抵过户”合并登记新模式,并于8月2日正式实施。
记者从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带抵过户”合并登记新模式的实施,对降低卖房成本,活跃“二手房”市场,促进昆明经济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云南省首笔二手房“带抵过户”合并登记工作在昆明市不动产中心办理完成
据昆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虞亚锟介绍,此前原二手房交易过户,买方需先结清银行贷款,凭结清证明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到银行赎回不动产权证书后,买卖双方才能向银行提出贷款预审批。预审批通过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最后才能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所需的时间周期和流程较长。
启动存量房“带抵过户”合并登记工作改革后,结合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工作,在住建、税务和登记三部门联审联办的基础上,创新增加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设抵押权首次登记+原抵押权注销登记”“三合一”合并登记流程。申请人只需“进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办理一次业务”就可完成上述登记事项,同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理时限从单一流程6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极大地给办事群众带来了便利。
同时,通过买方、卖方、银行签订多方资金监管协议,约定在买方贷款银行抵押权首次登记完成后,从资金监管账户直接将房款划转至卖方贷款还款账户,剩余款项再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不仅解决了“转贷”中卖方向原贷款银行提前还贷的资金来源问题,还避免了双方发生资金纠纷。
二手房“带抵过户”合并登记新模式,让群众资金更自由、置业更便利的同时,还提高了二手房交易效率,保障了不动产交易安全。
昆明市颁发云南省首笔二手房“带抵过户”合并登记不动产权证书
“仅需四步”轻松办理“网上签约”
二手房“带抵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申办,需要哪些条件?
记者从建行云南省分行了解到,对于卖方,其所售房屋已在建行办理住房贷款且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所售房屋除建行外无第三方抵押登记、司法查封等限制情况。同时,卖方还需提供原贷款的借款合同,所售房屋《不动产权证》,所售房屋《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
对于买方,需要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还款意愿、具备还款能力,有符合要求的自筹资金并用于支付首付款,并符合建行要求的其他条件。同时,买方还需提供身份证件、婚姻情况证明、还款能力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材料、建行储蓄卡(一类账户)、与售房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住房交易合同或协议,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买卖双方均符合以上申办条件后,办理“带抵过户”合并登记仅需四步。
第一:需要卖方申请提前还款,买方申请按揭贷款。
第二:在抵押权人(贷款银行)同意转让抵押物情况下,买卖双方可在房产抵押的状态下,在网上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第三:抵押权人与房屋受让人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后,抵押权人(贷款银行)、抵押人(转让人)与受让人三方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三合一”合并登记,住建、税务和登记三部门联审联办,完成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转移到受让人名下,受让人成为新的抵押人。抵押权人(贷款银行)在申请时,同时提交注销原抵押权的材料,在转移登记和新设抵押权办理完成的同时,一并注销原抵押权。
第四:行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按照多方资金管理约定,将款项及时划转至相关账户。
至此,“带抵过户”合并登记工作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因赠与、作价出资(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夫妻财产约定、夫妻离婚析产及继承等原因,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可直接依申请办理,不纳入合并登记办理范围。
建行云南省分行住房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王进表示: “下一步,建设银行将在昆明地区加大宣传和服务力度,市民在昆明地区受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建行网点均可申请办理该项业务。在各州市地区,建行将积极做好与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协同,争取尽快扩大业务覆盖面,让金融创新早日惠及全省百姓。” (记者 郭云旗 实习记者 李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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