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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和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纾解企业困难,支持和稳定扩大就业,我省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阶段性免、减、缓、延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为确保企业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兑现,截至3月10日,全省各级财政共拨付3项社保基金158.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5.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8.4亿元。(记者 杨抒燕)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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