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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中央和云南省级财政共投入资金657亿元,完成云南省实施99.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按中央政策规定人均约5.8万元的标准,云南省安排575.8亿元足额拨付各地,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9.9亿元、专项建设基金32.5亿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17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288.4亿元。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财政计划筹措86亿元资金,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重点方面。目前,已下达资金69.2亿元。同时,重点支持大型安置点教育卫生补短板,下达17个大型安置点中央预算内投资11亿元,重点用于配套教育、医疗设施建设等。实施专项奖励,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2019-2023年,省财政每年从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0.5亿元(2019年和2020年已安排1亿元),对一批为民服务、脱贫发展、平安稳定、和谐文明等方面成效突出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典型进行奖励,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建设扶贫车间等,促进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记者 杨抒燕)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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