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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昆明经开区召开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结合当前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供求关系、城乡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情况的发展变化,昆明经开区拟适度提高现有征地补偿,以2019年1月1日为新的测算时点,修订区片综合地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统一部署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昆明经开区于2020年1月初全面启动辖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
根据拟调整方案,原区域编号为“官渡区Ⅱ”和“呈贡区Ⅱ”的区片将合并为“经开区Ⅰ”,涉及昆明经开区托管阿拉街道办事处清水社区居民委员会、阿拉社区居民委员会、石坝社区居民委员会、普照社区居民委员会、海子社区居民委员会、高坡社区居民委员会;洛羊街道办事处大新册居民委员会、小新册居民委员会、大冲居民委员会、倪家营居民委员会、小洛羊居民委员会、大洛羊居民委员会、黄土坡居民委员会。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拟统一为186780元/亩。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不包括被征收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拟调整范围现行征地补偿标准是以2012年12月31日为时点修订的,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按新的时点调整后,与2015年征地补偿标准相比,经开区调整后的区片综合地价总体上涨2.05%。其中,与上一轮官渡区Ⅱ保持不变,与呈贡区Ⅱ相比上涨3.77%,补偿标准有一定提高。
听证代表呈贡区政协委员丁学政认为,按照当前昆明总体发展情况以及经开区周边地价情况,此次拟调整的幅度在合理范围。听证代表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胡圳认为,这样的调整可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昆明经开区将汇总听证会意见,进一步完善调整方案后上报市政府审批。(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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