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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上午,云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近日印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财政如何支持《若干意见》落地实施,云南省财政厅对外合作处处长赵九龄说,在今年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省财政厅安排6亿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类项目。
赵九龄介绍,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云南自贸试验区”)各片区产生的所有税收收入中的省级分享部分,省财政厅今年按照《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实施,2021年至2024年对超2017年基数的增量部分留存各片区;2020年至2024年,州市分享部分中超2017年基数的增量部分留存各片区,统筹用于片区内各类产业扶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等。
“对云南自贸试验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生产研发的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企业和软件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的,按照规定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赵九龄说。
除此之外,省财政厅将创新资金使用方式,“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一批专业化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入社会资本投入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赵九龄说,目前,省财政厅正在完善修改云南省重点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和设立方案,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云南自贸试验区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工作,规范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推动云南自贸试验区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程 浩)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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