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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省乡村旅游工作会议的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全省乡村旅游共接待有了9.24亿人次,占全省旅游接待人次的39.3%;乡村旅游收入7301.4亿元,占全省旅游收入的23.7%;累计直接从业56.17万人、间接就业192万人,综合带动75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让村民分享旅游发展红利,云南将引导村民入股乡村旅游。
创新模式促发展
近年来,云南省把乡村旅游发展与贫困地区扶贫紧密结合,乡村旅游点状发展、以点带面、精准扶贫、整体联动的特征不断凸显,已成为全省旅游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仅2019年,全省乡村旅游游客接待量达到3.6亿人次,约占全省游客总量的45%;乡村旅游总收入2300亿元,约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20.54%。
为让村民更好地分享旅游发展红利,全省将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入股乡村旅游合作社、旅游企业,鼓励企业实行保底分红;培育家庭农场、合作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共享农庄、共享民宿等经营模式以及“公司+农户”“农民+合作社”等乡村旅游发展模式。
其中,德宏州打出了乡村旅游扶贫组合拳,通过动员农户把农家小院改建为农家乐和乡村旅馆,动员农户当向导、当导游,鼓励群众生产销售农特产品、手工艺品,实现“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的抱团发展。目前,农村贫困户生产的回龙叶、德昂酸茶、滇皂角、石斛、优质米、牛肉干、坚果等优质农产品和民族织锦、剪纸、刀具、银器、葫芦丝、傣陶、竹编等工艺品,已卖到了全国各地。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村民的日子越过越好了。
同时,云南省创新投入机制,鼓励国有投资平台采用直接投资、联合开发等方式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民间投资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多种方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
此外,全省将进一步规范乡村旅游民宿发展,优化审批流程,在有条件的地区增加“乡村旅游民宿”服务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同时,开展旅游民宿示范点建设,各县(市)区每年培育1至2个农家乐(民宿)示范点。
融合发展树品牌
“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聚焦行业和产业发展,从构建品牌体系、夯实发展基础、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健全营销体系、规范民宿发展、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发力,高质量发展乡村旅游。
全省将把乡村旅游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在依托特色资源,推动观光、休闲、康养、体育、研学等乡村多业态融合发展,加快旅游名镇、旅游名村、特色民宿客栈、旅游农庄、星级民宿等品牌创建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抗战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乡贤文化等乡村旅游特色文化,打造乡村旅游文化品牌。聚焦大滇西旅游环线辐射的乡村地区,加快建设一批半山酒店、乡村旅游营地、田园综合体、乡村公园、艺术村、文化创意农庄等新产品、新业态,促进乡村旅游产品转型升级。
在推动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方面,云南省已有成功实践。以大理市周城村为例,周城村以少数民族非遗项目传承保护为抓手,积极探索“非遗+旅游”,走出一条传承、保护、开发、可持续的乡村文旅融合发展之路。目前,周城村发展扎染体验作坊15家,年接待游客60万人次,带动就业3000多人,实现年销售额7000多万元。(李思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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