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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是云南省委、省政府立足当地农业独特优势与产业发展现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动云南农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为加大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培育力度,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制定《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品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征集一次,申报范围为云南省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品牌入选后,可进入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官方授权渠道进行产品展示和销售。
据悉,《办法》所指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品牌是指云南省辖区范围内农业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农产品(包含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或农业服务上使用的,用于区分同类和类似农产品的品牌。
品牌目录申报范围为云南省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公用品牌是指在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区域内,由相关组织或机构所有,若干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的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是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独立所有,在主体生产的所有产品上统一使用的,用于区分其他相同和类似产品的品牌;产品品牌是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独立所有,在主体生产的某个类别或单一产品上使用的,用于区分其他相同和类似产品的品牌。
申报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应当符合的品牌条件为:申报品牌已经取得至少一项合法有效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拥有鲜明的品牌标识和规范的授权管理办法,连续使用三年以上。申报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应当符合的品牌条件为:申报品牌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拥有鲜明的品牌形象标识,连续使用三年以上。
对“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近三年品牌产品出现抽检不合格,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办法》规定不能申报品牌目录。
《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程 浩)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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