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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披露信息显示,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污被罚款24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月17日,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91mg/L,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浓度以及《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中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500mg/L的要求,超标0.182倍。2022年1月18日聊城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出具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
该公司在3月22日提出申辩时称,高浓度有机废水可“变废为宝”。但是最终经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审议,申辩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决定对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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