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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宣告诞生——由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成员国,历经8年谈判磋商,顺利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RCEP成员国总人口达22.7亿,GDP为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逾5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约30%,具有覆盖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等独特发展优势。
RCEP签署后,中国对外签署的自贸协定已达19个,自贸伙伴将达到26个,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对于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稳定全球经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期议事厅邀请国内区域合作研究领域的学者与行业人士,围绕RCEP相关话题展开探讨。
已加入WTO的成员国,为何还要组建RCEP?
RCEP由东盟于2012年发起,历经31轮正式谈判,完成1.4万多页文本法律审核工作,日前在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期间顺利签署。
屠新泉:作为区域协定的RCEP,是在世贸组织(WTO)基础上,向贸易、投资自由化更进一步。就像一座金字塔,底部是WTO,往上是RCEP。它的覆盖面小,开放程度更高。
一般来讲,每个国家都有关系密切的贸易伙伴,相互之间会签署开放程度更高的贸易协定,这样既能巩固发展伙伴关系,又推动自身经济增长。
中国加入RCEP,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开放,降低贸易和投资壁垒,同时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规则意识和开放水平,以期未来适用于更多贸易伙伴。从这个角度看,RCEP类似于国内的自贸区,不乏“改革试验田”的意味。
诸竹君:WTO“多哈回合”谈判失败,阻碍了世界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进程,而个别国家筑起贸易壁垒,采取片面性产业回流政策,导致全球经贸体系不确定性加剧,客观上提升了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签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自2018年开始的中美经贸摩擦,以及今年全球大流行的新冠肺炎疫情,使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贸易与投资全球化遭受重创——很多国家开始认识到产业链供应链最好能够兼顾效率与安全。这种背景下,RCEP在亚太地区显得更加现实可行。
同其他自贸协定比,RCEP有什么不一样?
RCEP协定由序言、20个章节、4个市场准入承诺表附件组成,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自然人临时流动、投资、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府采购等多项内容。
张建平:此前与我国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中,经济规模最大的是韩国,GDP在1.6万亿美元左右。RCEP不仅有韩国,还包括了世界第三大经济体日本,从体量上就是一个巨大的突破。
作为一个新型的自贸协定,它还有渐进式零关税、区域累积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等诸多亮点,内容从传统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拓展到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等21世纪的贸易投资规则议题。
诸竹君:显然,RCEP是一个包容性非常强的区域协定。RCEP谈判期间,日本等成员国对放开农产品保护一直持保留意见;在服务贸易领域,关于是否一开始就采取负面清单的高水平开放问题,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也有各自的考虑;加上美国大搞制造业回流、介入TPP,以及同期推进的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不顺,多种因素造成RCEP谈判一再拖延。
沈铭辉:因为主要成员国都以制造业见长,所以RCEP跟其他区域自贸协定相比,更强调货物贸易,这方面的相关条款也更加细致。
过去很多自贸协定都秉持唯一性的原产地标准,比如采用保守的区域价值成分原则,有利于维护区域内部利益。但RCEP在原产地规则上,允许区域价值成分原则和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两者间二选一,对区域内企业来说更加自由灵活。
以前,区域内厂商的原产地证书,要到贸促会或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去认证,RCEP在这方面进行试验探索,厂商可以采取自我认证——因为担心有欺骗行为,以往只有发达国家的大型企业才有资格自我认证。这方面的突破,过去在发展中国家是不可想象的。
总体来说,RCEP在新领域有所探索,既有包容性又有全面性,是适合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多样性的协定。
中日韩加快建“小群”,还要迈过哪些坎?
通过签署RCEP,中国与日本建立了自贸关系,这是中日首次达成双边关税减让安排,也是中国首次与世界前十的经济体签署自贸协定,使中国与自贸伙伴贸易覆盖率增加至35%左右。
张建平:目前,中日年贸易额为3150亿美元。随着RCEP带来贸易创造效应,以及投资的增加,中日贸易额向5000亿美元水平迈进值得期待。
有了RCEP的基础,中日韩自贸区亦有望加快推进,未来形成一个比RCEP标准更高、含金量更高的自贸区,并将在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引领作用。
沈铭辉:此前中国已经跟东盟10国以及韩、澳、新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次通过RCEP获得最主要的新市场是日本。日本对中国商品减税,主要集中在纺织服装、轻工材料、农产品等,未来这些行业将迎来利好。
诸竹君:中日产业互补性较强。日本的先进机器设备,是中国某些行业急需的。但中日、韩日都没有签署双边自贸协定,RCEP签署将促进中日韩的互利协作。从经济体量上看,中日韩可能引领自贸区发展,形成增长极效应,对东盟的发展中国家也产生正向的溢出效应。
签署RCEP后,中国可以吸引更多日方投资,对日投资也有望加强。过去,中国对日韩的投资效果不是特别理想,接下来有机会往好的方面转变。RCEP的示范效应,也许会使中日双边,以及中日韩三边的自贸协定推进更加顺利。
屠新泉:日本对外投资,主要面向美国和东亚。RCEP给了日本一个扩大在东亚地区投资的激励。中国是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市场。RCEP条款中对知识产权的高水平保护,也将消除日本对投资中国市场的顾虑。
RCEP给大家吃了一个定心丸——东亚经济一体化将继续推进。但短期建成中日韩自贸区,应该说难度较大。三方协议谈判往往比多国参与的区域协定更难,因为相互间的利益不容易平衡。三国在产业上的竞争性较强,各国内部也有一些阻力。另外,由东盟推动、15国参与的RCEP谈判,反对意见较少;中日韩三国关系有现实复杂性,自贸区谈判很容易被政治化。我们抱着积极态度推进,但不必急于求成。
产业转移加速,中国制造何处去?
RCEP的核心在于“自由贸易”,而自由贸易的核心则在于“消除关税壁垒”,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
屠新泉:RCEP发展梯度比较完整,既有日韩这样的发达国家,也有东盟内部几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介于二者之间的中国,制造业难免会受到日本先进制造业的冲击,面临一定压力。同时,一些低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有可能继续向东盟国家转移。
开放带来压力的同时,竞争也会激发进步。从以往经验看,中国企业应对压力和适应市场的能力都非常强。当年加入WTO前,很多人也担心“狼来了”,但后来又有人说,“中国人把狼吃了”。
在中美经贸摩擦和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国市场主体都表现出相当强的竞争力。扩大开放将促使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为企业带来更多灵活调整的空间。从产业角度看,我国竞争优势最大的是中高端制造业,比如家用电器,还有中高端纺织服装等。
此外,签署RCEP也是中国为区域协作发展做贡献。世界经济处于下行区间,个别国家大搞贸易保护主义,区域内国家更要加强合作,保障区域产业链供应链。
张建平:在RCEP框架下,我国绝大多数产业都会不同程度受益,部分行业可能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像纺织、服装、箱包、鞋帽等行业,随着国内综合成本提升,已经有一些工厂向成本较低的东盟国家转移,没有转移的同类企业,竞争压力加剧。
沈铭辉:在电子商务方面,RCEP取消了一些制约性条款,有助于中国企业开拓东南亚新兴市场。
高士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机电产品生产制造和出口国。目前,中国机电产品对RCEP国家进出口额都在提升。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电子信息产业,设计和标准主要在欧美,生产制造链条都在亚太地区。RCEP落地,有利于亚太区域产业链的稳定,在电子信息制造领域的核心地位会更稳固。
近年来,受国内人工成本上升影响,一些电子信息企业撤出中国,但应正面看待这种正常的产业转移。一方面,转移出去的通常是相对简单的组装环节,核心环节转移并不容易。像三星,虽然手机、电视等组装工厂转移去了越南,但这些年一直在加大对中国半导体存储芯片、动力电池的投资。
另一方面,传统制造业也在逐步机器换人,国内劳动力更多向服务业转移,部分劳动力投入研发等技术性较高的领域,是未来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将助力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关税享优惠,为何看重产品“身份证”?
产品享受关税优惠,必须满足原产地规则。RCEP最重要的突破之一,是协调了东盟既有的各自贸协定中颇为不同的原产地规则,并设定出“区域累积原则”。
沈铭辉:就像普通人一样,产品也有“身份证”——原产地证书。按照原产地规则,成员国将本国的原材料直接出口到其他成员国,可以享受优惠关税或零关税;若利用进口的半成品、零部件组装加工,再向其他成员国出口,如果能证明这些半成品或零部件来自其他成员国,亦适用原产地规则。
张建平:并非自贸区域内所有产品,都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比如,按照传统的自贸协定,一种产品从中国出口到其他成员国,在中国的原产地附加值必须达到比如40%的标准,才能享受零关税。
但RCEP采用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突破了这种只有产品在原产地的附加值达到协议规定标准的限制。例如,某种产品在中国的附加值只有10%,而来自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的零部件附加值各占10%,区域累积后达到40%的标准,同样也能享受零关税。
沈铭辉:过去有的区域自贸协定,只允许双边累积。比如,当一成员国的产品要出口到另一成员国,只允许这两国之间的半成品进行累积,区域内其他国家不允许累积。
显然,区域累积原则能够降低区域内供应链成本,促进生产资料或要素的自由流动,向最有效率的地方配置,使整个地区产业链和价值链得以提升优化。
张建平:现在的产品基本都是产品内分工,各个生产环节通常分布在不同国家,形成以工序、区段、环节为对象的分工体系。RCEP的区域累积原则,有助于激励区域内构建新的供应链体系和生产网络体系,不光降低了成本,还会显著提高效率,促进区域贸易与投资的繁荣。
开放服务贸易,各成员国为何进度不一?
在服务贸易方面,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7个成员国采用负面清单方式承诺,中国等其余8个成员国采用正面清单承诺,并将于协定生效后6年内转化为负面清单。中方服务贸易开放承诺达到了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
沈铭辉:在RCEP开放谈判中,尽管仍有各种各样的贸易保护,比如日本对五大农产品的保护,但亚太地区大多数经济体中制造业占比较大,大多数工业品的开放难度相对较小,各国对货物贸易开放也更自信。
但服务贸易不一样。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服务贸易不是优势行业,还涉及电信、金融等相对敏感的行业,有的国家不仅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甚至识别不清哪些涉及个人隐私,哪些涉及国家安全。目前,这些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处于初级阶段,对开放比较谨慎,需要分阶段进行。
张建平:服务贸易的开放难度,不仅是市场准入问题,在具体的服务业管理过程中,还有很多资质的要求、规范,以及需要认证、认可的内容。当大门打开后,往往发现还有二门、三门,或玻璃门、弹簧门。
所以,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复杂程度、规则的烦琐程度,要比货物贸易大得多。
屠新泉:服务贸易种类繁多,比如货物运输、出国旅游,甚至通过互联网从国外买一件商品都算服务贸易。不同的服务行业,内容不同,开放形式不一样,每个行业都得考虑不同的场景,做具体的规定。
由于服务行业的要素流动性不如货物贸易,开放服务贸易对国内相应产业挑战更大。比如,本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受国外同行的冲击倒闭,通常认为员工再就业比制造业工人更困难,这是由经济学中的“要素特定性”决定的。相较货物贸易,各国服务贸易开放程度低一些,这是WTO和各区域自贸协定的普遍现象。
此次中国以正面清单形式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数量,是在加入WTO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了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开放程度已超出了目前国内现行的外商投资标准。
目前,我国正在编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其开放水平应该会比RCEP的要求低一些。我们通过这个时间差,先主动从自己编制的负面清单做起,逐步调整达到RCEP水平后,两个清单应会合一。
沈铭辉:一方面,在这6年过渡期内,需要结合国内自贸区,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特别是服务业开放的经验,向全国进一步推广实践,测试我们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
另一方面,要从多个角度,把正面清单和未来过渡期后的负面清单进行比较,结合国内国际两个平台,确定出真正意义上的负面清单。
诸竹君:如果6年后顺利转到负面清单,意味着很多限制性条件都要去掉,对我们深化改革起到促进作用。以扩大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是大方向。
当然,这里有扩大开放和风险管控的权衡问题。服务部门要管控系统性风险,像金融行业,或许涉及资本项目的开放。为应对过渡期后的负面清单,可能要出台配套的预警政策。
RCEP国家的服务业竞争力,包括日韩在内,同欧美还有一定差距。但不排除欧美企业在RCEP区域内设立本地公司参与竞争。
从签署到生效还要等多久?
RECP生效需15个成员国中至少9个成员国批准,其中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
沈铭辉:根据过往经验,一年半载算快的。像CPTPP,马来西亚到现在都没有获得国会批准。我估计,RCEP生效最快也得明年五六月份,但这期间国际形势恐怕会发生变化。下一阶段,各国需要相当大的互动,才能有效推动协议通过。
张建平:现在主要等各国立法机构审批。不同国家效率不一,程序也略有差异,不排除个别国家可能会在法律程序中出现各种问题。比如日本或澳大利亚,会不会受国际因素影响,在立法程序中出现一些噪音?但我认为,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和全球经济衰退的压力,各国终会做出理性明智的选择。
屠新泉:经多年谈判,RCEP内容已获得各方认可,才正式签署。RCEP不是由一两个大国主导的区域自贸协定。谈判过程中,没有一个国家给他国施加压力,强迫他国违心接受某些条款。而且,RCEP的条款保持着弹性,各国握有一定自由裁量权。
沈铭辉:等协定生效后,还要注意保持RCEP的生命力。根据过往经验,协定生效几年以后,可能有些条款不适应新的情况,比如服务贸易进一步开放过程中,或许需要增加新的条款。未来每隔几年,RCEP应进行一次新的升级谈判。如果谈判顺利,RCEP将具有持久生命力,有利于整个东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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