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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12月27日电 (记者 卢宥伊)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获悉,四川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优化发展环境、融资促进、财税支持、创新发展、服务保障五个方面,提出22条政策措施,全方位、系统性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四川将落实竞争中性原则,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推进环评制度改革,落实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将项目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强化要素平等保障,支持园区中小企业“打包”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纳入留存电量、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政策实施范围,同时将采取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意见明确落实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加快构建产业金融体系,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应急转贷等模式实现融资。同时,将实施“天府数字普惠金融行动”,创新拓宽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实施意见还要求对中小企业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深入实施财金互动政策,用活用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带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明确将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指导性预算,编制采购品目清单,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政府采购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推行“政采贷”。
实施意见还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完善服务保障方面提出了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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