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低风险地区四类企业可继续生产和复工复产

来源:新华网 2020-03-19 09: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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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武汉3月18日电   湖北分区、分级、分类、分时推进企业生产和复工复产,高风险地区第一类企业可继续生产和复工复产,中风险地区第一、二、三类企业可继续生产和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第一、二、三、四类企业可继续生产和复工复产。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须经县市审批通过,并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

  在18日召开的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49场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发布了上述信息。

  他说,湖北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对应不同风险等级,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划分为四类,有序推进。其中,第一类企业是指跟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春节以来一直没有停工的、维持经济社会运行必不可少的企业,以及对全国、全球产业链有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是指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以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

  第三类企业是指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是指除限制清单以外的其他市场主体。

  曹广晶解释说,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食类餐饮等。这些企业因为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封闭,容易造成聚集类感染,原则上,疫情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他说,武汉市第一类企业可继续生产和复工复产,第二、三、四类企业按照不早于3月20日24时前复工复产。中低风险地区复工复产要分阶段有序实施,有序有效管理。

  据曹广晶介绍,根据最新评估的情况,目前湖北省除武汉市以外,其他县市疫情风险等级均为中低风险区,只有武汉市属于高风险区。

  曹广晶说,各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这五个前提条件到位。考虑到全省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对当前复工复产的企业采取审批制,具体操作上,要做到利企、便民、高效,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企业申请只需要提供复工复产审批表、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他说,各市县是审批的主体,权力下放到市县。审批通过的,发放复工复产审批书;审批未通过的,要书面函告原因和改正意见。“企业一定要落实防疫的主体责任。”他强调。(记者   谭元斌   喻   珮)

责任编辑:杨麒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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