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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23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四部门于9月1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聚焦重点方向、关键环节和未来趋势,加快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培育新的投资增长点,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加快形成规模效应,着力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
针对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指导意见》提出了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打造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增强资金保障能力等三方面重点任务。
其中,在重点产业投资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步伐,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补短板,加快新材料产业强弱项,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加快节能环保产业试点示范,加快数字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等。
在打造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构建产业集群梯次发展体系,培育和打造10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100个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引导和储备1000个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发展格局。适时启动新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指出,近年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2016年至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为10.5%,快于同期规模以上工业4.4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速为15.2%,快于同期服务业营业收入3.9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1.5%,比2014年提高3.9个百分点,已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该负责同志指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任务职责分工,加快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上下联动、凝聚合力,协同推进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细化分解、逐一落实各项重点任务。聚焦重点先行先试。进一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等产业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加快科技、人才、金融、数据等要素优化集聚共享,试点建设一批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或事业部,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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