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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江西等地9名被告人合伙,企图倒卖整体为国家二级文物的一组九个青铜编钟,买卖双方验货时有多人被警方当场抓获……江西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10日发布信息,这起跨省特大文物倒卖案已于近日审结宣判,9名被告人均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0月底,被告人陈某旺在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桂源村自己承包的山地中,挖掘出九个青铜编钟并将其带回家中,同村一名村民看到后将这组青铜编钟照片发布在社交媒体账号上。后经相关部门鉴定,这九个青铜编钟系一组编钟,整体为国家二级文物。
此后,被告人陈某清找到陈某旺,二人商定由陈某清寻找买家将青铜编钟倒卖牟利。陈某清牵头,经过层层委托,寻找到了买家,并商定以350万元的价格交易,其中陈某旺得280万元。
2021年5月18日晚8时许,买卖双方正在验货时,共青城市公安机关将正在参与倒卖青铜编钟的陈某旺、陈某清、欧阳某仙、邢某华、徐某年、汪某、陈某当场抓获。江某华、钱某忠逃脱后分别于2021年9月8日和13日被公安机关抓获。2021年12月8日,共青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共青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旺、陈某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和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欧阳某仙、邢某华、徐某年、钱某忠、江某华、汪某、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记者 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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