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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等14部门制定出台《青海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过47条措施帮助青海省服务业包括餐饮、零售、旅游等受疫情冲击的聚集性接触性行业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受新一轮疫情影响,青海省西宁市4月份以来累计新增新冠肺炎感染者超过120例。目前,西宁市主城区实施静态管理的辖区正逐步有序解除静态管理,餐饮、零售、旅游等行业正逐步恢复。
此次政策制定立足于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和维护企业可持续运营环境两个方面,体现普惠性和行业性相结合、中央政策和省市政策相结合、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优化企业外部发展环境相结合,支持企业纾困发展,保持服务业平稳运行。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普惠性纾困扶持政策,如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财税政策;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等就业扶持政策;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
针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重点行业,分别提出实行纾困扶持措施,包括给予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发放消费券、提供融资增信支持等细化落实具体举措。
其中,餐饮业和零售业方面,利用省级促消费专项资金,青海对达到限上标准的新入库企业,按照批发业20万元、零售业10万元、住宿业5万元、餐饮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旅游业方面,青海将通过线上平台分批分期发放不低于2000万元的文旅消费券。同时,鼓励、引导旅行社在现有经营许可规定的业务经营范围内,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核备案后,增加承揽专业性会议、会展、节庆、赛事等非包价旅行业务经营范围。
此外,针对公路、水路、铁路及民航运输业,青海出台政策鼓励客运站在保证交通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适度拓展车辆租赁、旅游集散、邮政快递等功能;今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一年增值税。(记者 解统强)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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