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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开展系列活动,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从1997年起,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一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今年的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 共促消费公平”。
消费者相对于商家来说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尤其对于个人消费者,在市场中话语权小、维权成本太高,即使受到不公平对待,往往选择沉默、退缩和让步。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逐渐成为市场经济参与各方努力的共识,尤其在一个14亿人口的大市场,更要靠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自觉履行尊重并保护消费者权益义务。
对于快速消费品行业龙头企业中国红牛来说,“得消费者心者得天下”。在27年创建成长和发展的时间长河中持续以“中国消费者权益”为出发点,构筑了一个公平、诚信、合作、共赢的消费生态系统。
中国红牛生产车间 图片来源:中国红牛
品牌设计:迎合中国消费者
红牛饮料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但来到中国却相当于一次“重生”。
20世纪70年代,泰籍华人许书标研制出一款滋补性饮料,起名“Krating Daeng”,这款饮料由糖、咖啡因、纤维醇和维生素B等成分组成,极大的帮助了当时在泰国炎热天气中挥汗如雨的蓝领工人,这款饮料明显的抗疲劳功效使之一经推出就大受欢迎。
1993年,许书标在海南省建厂,计划将“Krating Daeng”引入中国市场,当工厂建成后,却发现有两个难题很难解决,一是生产许可批文,当时国内没有功能饮料品类,外商投资商品分类目录中没有此类饮料,其配方和成分也没有获批的先例。二是红牛中文商标迟迟注册不下来,国内浙江金华的一家企业1994年1月已经注册成功与红牛商标极为相似的“斗牛图案”商标。
后来,许书标与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相识。1995年初,许书标正式邀请严彬与其合作,约定共同将这款饮料引入国内,由华彬集团负责牵头组织中泰企业合作,筹建和运营、管理中国红牛。
为此,华彬集团及其董事长严彬做了大量工作。
他先说服中食工业总公司与深圳中浩(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国企投资,1995年9月取得产品生产许可,才得以能共同筹建合资公司;同时委托深圳中浩公司与浙江金华的两家公司谈判,1996年1月取得斗牛图案商标部分所有权,解决了红牛饮料进入国内市场以及红牛品牌在中国创立的最为关键性的工作。1995年12月25日,中国红牛正式创立,一个全新的饮料品类正式被开创。
而这一切都是在考虑中国消费者切身利益和审美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
在生产许可方面。严彬最先说服泰方,对红牛饮料原有配方进行改良。1995年5月29日,华彬集团邀请卫生部食品监督检验所、中国食品添加剂协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卫生部卫生监督司的15位专家进行了一场为期两天的技术论证会,确定中国红牛牛磺酸、咖啡因、烟酸、维生素等营养及添加剂的含量,最终审定产品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出具可行性报告及论证意见。正是基于对中国消费者健康安全考虑的初心,原卫生部于1995年9月22日将符合中国人身体健康和维生素功能的生产许可批文赋予中食工业总公司,这份“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生产许可也作为中食工业总公司向合资公司投入的无形资产,伴随中国消费者27年。
在产品配方方面。严彬将中国红牛创造性地命名为“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而非沿袭欧美音译的红牛能量饮料(energy drink),既让消费者知情饮料的成分和功效,也与大多数饮料产品区别开来,既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品类,也贴上了“能量”的标签。资料显示,中国红牛成为国内首个获得保健食品批文的功能饮料。在口味和成分含量上,中国红牛的配方也做了本土化调整,一方面满足食品监管的要求,最终由中食工业总公司拿到了红牛在国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生产许可批文,另一方面也打造了中国消费者普遍喜欢的“中国口味”。红牛饮料配方中的主要成分牛磺酸、咖啡因、肌醇、赖氨酸、烟酰胺、维生素B6、维生素B12等含量如今已成为功能饮料行业参考的标准。实践证明,这个配方保证了产品的功效性和安全性,口味和口感也更适应中国消费者的需求。中国红牛产品在国内销售至今,27年没有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消费者集体投诉。
在商标注册方面。由于金华斗牛游乐中心于1994年1月就注册成功“斗牛”图案商标,这就注定了泰国天丝难以在中国注册含有 “斗牛”图案的同类商标。但严彬说服泰方放弃用“瑞德步”中文译名,坚持用“红牛”这个中文商标,
为了让合资公司能注册含“斗牛”图案的红牛商标,深圳中浩公司购买中国浙江一家企业已在先注册的“斗牛图”图案商标部分所有权并投入到合资公司。据一份《关于转让金华“斗牛”注册商标的三方协议》披露,1996年1月13日,金华斗牛游乐中心、金华市乳品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红牛最初的合资股东之一)就转让金华“斗牛”图案注册商标事宜达成三方协议,金华斗牛游乐中心同意将第32类商标部分商标所用权转让给深圳中浩公司,同时对其及所属公司申请的近似商标不再采取法律行动。
在包装装潢方面。在外观上,中国红牛的包装、装潢等外观和泰国红牛等国外的红牛饮料产品差异非常明显,采用了符合中国消费者审美习惯的颜色和符号,并在中国持续使用了长达20多年,通过广泛的广告和公关活动使大多数消费者留下很强的记忆,一看到这个金罐,就能知道是“红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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